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安[2011]365号)的规定,经现场检查和审核,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2010年修订)》,现予公示。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,自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7月3日。
监督电话:010-87559095;传真:010-671524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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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邮箱:gmpgs@ccd.org.cn
特此公示。
附: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
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
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