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泰州市药监局依托“四个抓手”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
Posted: 12/19/2011 【haili发布】 浏览次数:
2011年以来,江苏省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托“四个抓手”,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。
一是以开展倡议承诺为抓手,引导企业注重自律。在该市药品经营企业会议上,与十家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自律承诺书,并在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启动仪式上向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发出“做诚信药店,卖放心药品”的倡议,为打造泰州药店诚信经营品牌营造良好氛围。
二是以创建放心药店为抓手,督促企业“自我体检”。开展放心药店创建工作,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管理、规范经营、处方药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自我体检,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规范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管理。
三是以强化日常监管为抓手,加大力度“诊断把脉”。加强对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进货渠道、票据管理、药品分类管理等重点环节是否按照有关制度严格执行。同时结合GSP认证、跟踪检查、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动态监管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四是以分类管理为抓手,针对问题“开方下药”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安全信用等级评定,结合日常检查情况、专项整治情况、GSP认证等情况,对全市药店进行综合评估,建立信用档案.